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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大众日报》发表我所长篇理论文章:“数字山东”如何更上一层楼

文章来源:山东省科技发展战略研究所 加入时间:2022-3-23 浏览次数:906

□ 李晔 刘阳荷

  数字经济事关国家发展大局。我省在数字技术创新、数字产业化方面还有很大进步空间,应在积极落实已有政策的基础上,进一步明晰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,制定出台针对性强的政策举措,实现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 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数字经济事关国家发展大局。我省召开的2022年工作动员大会提出今年要重点抓好“十大创新”,将“数字变革创新”作为一项重要工作,着力推进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、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。
  山东省是数字大省。近年来,经过省委省政府多年推动,我省数字化水平得到大幅提升。数字经济方面,“十三五”期间山东数字经济总量突破3万亿元,年均增速超过30%,显著高于同期GDP增速,成为驱动我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。根据《数字中国建设发展报告(2020年)》评价,山东产业数字化水平位居全国第三位,但信息技术产业水平未进入全国前十,数字产业化水平偏弱。可见,我省在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中既有明显优势,也存在突出短板。
  我省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问题,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:首先,我省数字技术创新能力还不够强。以我省大力发展的人工智能为例,根据《数字中国建设发展报告(2020年)》,我省人工智能创新能力总体水平还有较大的提升空间,专利申请量与先进省份差距较大,部分关键技术对外省依赖性较强。其次,我省数字产业资本化率也较低。国内外经验表明,新兴技术的发展及产业化离不开资本市场的支持。作为GDP全国第三的经济大省,山东的A股数字经济上市公司无论是数量还是体量,都与其经济体量不相匹配。山东省数字经济证券化程度依然处在较低水平,亟须进一步提高资本市场在山东省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地位,使省内优质资产有更多的机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。另外,我省数字服务应用水平偏低,虽然我省加大了对企业数字化转型的支持力度,但当前并未出现企业大规模开展数字化转型的预期局面,与先进省份还存在一定差距。
  同时,我省政策体系也有待进一步优化。政策引导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。近年来我省围绕数字经济出台了大量文件,对推进数字经济强省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。我省政策工具多集中在供给侧,示范推广、科技支持、目标规划3种工具使用最频繁。政府政策更倾向于从供给层面加以支持,侧重于示范应用,与我省数字经济应用场景丰富、制造业优势突出且智能化升级需求巨大的现实相符。从政策体系对产业发展的推动来看,目前已有政策尚有不足。政策类型上看,现有政策涵盖了规划、指导意见、意见、实施意见、行动计划、实施方案、行动方案、措施等类,既有宏观指导和顶层设计,又有具体举措,对知识产权与成果转化、科技金融、财政科技投入、创新税收优惠、科技人才机制、产学研协同创新、新型创新载体建设、企业各类创新补助等均有所体现,但从整体而言现有政策更加偏重于宏观指导,政策对产业发展的作用更多地体现在政策引导上,实际激励和促进作用有待加强。
  加快数字化变革,是催生新动能、增创新优势的关键之举。省委提出加强数字变革创新,为我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。我省应该在目前的基础上,进一步明晰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,制定出台针对性强的政策举措,实现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  加强顶层设计,强化政策供给,破除创新链和成果转化链难点和堵点。一是建设高水平数字经济专家库和智库,研判和精准定位核心技术领域,为政府战略决策和行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。二是遴选数字经济领域关键性、共性和瓶颈性技术列入重大科技专项,推行“揭榜挂帅”“擂台赛”等方式遴选承担单位。对于数字经济产业合作导向明确的科技计划项目,优先支持领军企业牵头,联合科研机构和大学共同组织实施。三是将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向数字经济类相关子基金倾斜,重点支持高校院所承担科技计划项目成果转化应用与产业化。
  加强培育引导和对接服务,优化营商环境,营造支持数字经济企业上市的良好氛围。启动实施数字经济企业上市培育计划,建立数字经济上市后备企业库,加大拟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储备力度,集成多方面优质资源向入库培育企业集聚。建立科技型企业分类筛选机制,按照初创期和培育期、成长期、成熟期标准及“独角兽”企业的有关标准对科技企业进行分类,对拟上市企业开展分类指导和梯队服务,引导拟上市企业根据自身发展现状和需求对接不同层次的资本市场,提高上市培育的针对性和精准性。各市工信、科技、财政部门建立科技企业挂牌上市培育数据库省市共享和动态监机制,动态监测入库企业,对拟上市培育数据库内的企业,设立简洁有效的评价和监控指标体系,引导各市对入库企业的人才、用地、项目建设等予以综合性政策支持,并根据入库企业的不同阶段和相关指标实行针对性扶持。
  深化数字化转型示范样板打造,加快行业配套标准体系建设,培育非数字原生企业数字化赋能能力。建立“数字政府-数字社会-数字经济”协同推进机制,充分发挥数字政府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,推动数字技术深度参与社会治理及赋能产业转型升级,在我省积极开展数字化转型优秀产品、解决方案以及应用场景征集及筛选,切实打造一批示范样板,形成更多可推广的应用场景,形成完善的行业配套标准体系。发挥我省重点龙头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优势,推动其加快行业大数据中心及平台的建设,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将其数字化转型业务分拆,由行业龙头企业向行业数字化转型赋能企业转型,进一步提升其在数字化浪潮中行业引领作用,持续保持行业竞争优势。
  加强数字领域高端人才集聚与培养,以重大研发任务和基础平台建设为载体,培育高水平创新团队,鼓励引导人才和团队加强与全球顶尖研究机构合作互动。联合国内知名企业,共建人才培养基地,增强高层次人才自我供给能力。
  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力量。数字经济发展更依赖资本市场,可借鉴“合肥模式”,以尊重市场规律为前提,把投资引领培育产业放在第一位,找准市场需求、遵循产业逻辑,巧用资本市场以小博大,按照“筹集-投入-退出”机制进行全过程把控。